免疫細胞治療現況與選擇

台灣細胞療法現況

台灣為全世界第⼆個將⾃體免疫細胞治療合法化之國家。台灣衛⽣福利部於2018年9⽉正式發布了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⾏或使⽤管理辦法」,爾後多家⽣技公司開始投入細胞治療產業的研究。就⽬前特管辦法針對癌症允許使用之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有:Cytokine Induced Killer Cells (CIK)、NK、DC、DC-CIK、Tumor In- filtrative Lymphocytes (TIL)、gamma-delta T 之 adoptive T 細胞輸入療法,並限⽤於以下三種情況的病患才能進行治療:

  • 血液惡性腫瘤(hematological malignancies)經標準治療無效。
  •  第 1~3 期實體癌經標準治療無效的病患
  • 實體癌第 4 期的病患由於法律規範,⽬前各種細胞治療主要仍以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為主,亦即細胞的來源需為病⼈⾃⾝。然⽽,⾯對眾多的細胞種類,要如何為病⼈選擇適當的細胞治療,⽬前醫界仍無共識,更無明確的指導⽅(guideline) 告訴醫師如何為病⼈做選擇。

特管法細胞治療核可項目

常見的免疫細胞療法

⼤部分科學家針對細胞治療研究,⼤家的⽬標基本都⼀致,意圖活化、刺激、並強化⾃⾝的免疫系統來對抗癌症。
最常見的免疫細胞療法有:T細胞(Tcell therapy)療法、樹突細胞療法 (Dendritic cell therapy , DC therapy)、⾃然殺⼿細胞療法 (Natural Killer cell , NK cell therapy)以及CIK細胞療法(CIK cell therapy T細胞+NK細胞),下表將一一說明各種免疫細胞療法內容及特性:

免疫細胞療法種類 特性說明
T細胞療法 (Tcell therapy )
  1. 具專一性的特質,可較精準的清除體內癌細胞,不傷害正常組織。
  2. 適用於治療各類的實體腫瘤。 
  3. 副作用極為輕微,維持病患正常生活品質。
  4. 細胞製備速度快,2-3週即可完成,病患等待時間短。
樹突細胞療法 (DC therapy)
  1. 能教育及誘導各式樣的免疫細胞去清除體內癌細胞,但免疫反應誘發所需時間較長(約需數月) ,病患不一定能來得及治療。
  2. 培養細胞時,需準備癌細胞之抗原,比較麻煩。
  3. 是將體內單核球分離出來後與癌細胞抗原—起培養,使單核球分化為成熟的樹突細胞。 此成熟之樹突細胞可將抗原呈現在細胞表面上,藉此誘發體內產生可辨認癌細胞抗原之T細胞, 進而發揮毒殺癌細胞的作用。
⾃然殺⼿細胞療法 (NK cell therapy)
  1. 是先將病人血液內的NK細胞分離出來在體外後進行擴增及活化後再回輸體內,其組成以 NK細胞 為主。 NK細胞不需經過特定抗原刺激,即可辨識人體內的癌化細胞並予以毒殺。此外,NK細胞 亦可藉由分泌細胞激素間接的活化免疫系統,達到提升抗癌能力之作用。
  2. 較適合運用於治療惡性血液腫瘤中。
  3. 確認過MHC mismatch的效果較佳。
  4. 對於已轉移的實體癌,效果不佳。
CIK細胞療法 (CIK cell therapy)
  1. 全名為細胞激素誘導的殺手細胞療法,是一種將病人血液內淋巴球分離出來,經細胞激素活化 培養後再回輸進病患體內,以達到消滅癌細胞的方式,其組成為各種淋巴球細胞。
  2. 各家CIK細胞濃度比例不一,品質差異大,能提出細胞濃度數據者較有保障。

* 各種免疫細胞療法特性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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