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頸癌、肝癌、非小細胞肺癌、乳癌、胃癌、食道癌、大腸直腸癌、卵巢癌、胰臟癌、腦瘤
本資料由 (興櫃公司) 6814 路迦生醫 公司提供 |
序號 | 1 | 發言日期 | 111/03/16 | 發言時間 | 15:54:53 |
發言人 | 唐稚超 | 發言人職稱 | 董事長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9500027 |
主旨 | 路迦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汐止細胞中心GTP認可函記載事項變更,
同意細胞治療技術二增列施行機構「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
院」進行「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,經標準治療無效」適應症。 | ||||
符合條款 | 第 44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11/03/16 | ||
說明 | 1.事實發生日:111/03/16 2.公司名稱:路迦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5.發生緣由:本公司汐止細胞製備場所(路迦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汐止 細胞中心)為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依「特定醫療技術檢 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規定,向衛福部申請「自體 免疫細胞(CIK)」治療「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,經標準治療無 效」細胞治療施行計畫之細胞製備場所,已於111/03/16獲得衛福 部函覆認可本公司汐止細胞中心之細胞製備場所符合人體細胞組織 優良操作規範(GTP)。 6.因應措施:發布本重大訊息。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申請之前項計畫 經許可事項如下 (1)細胞治療項目:自體免疫細胞治療(CIK) (2)適應症: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,經標準治療無效;癌症別:頭 頸癌、肝癌、非小細胞肺癌、乳癌、胃癌、食道癌、大腸直腸癌、 卵巢癌、胰臟癌。 (3)細胞製備場所:路迦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汐止細胞中心。 (4)計畫效期:自111年3月16日至113年4月22日止。 |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 |